关于焦作市奔龙皮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822执8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奔龙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1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5日。

查封由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清单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