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市北井子旭东制米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80608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681执恢8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东港市北井子旭东制米厂所有的变压器二台(型号:S9-M-80/10),查封期间由申请执行人代某某负责保管。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6年7月3日至2028年7月2日)。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