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60200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10执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下列动产(包括:1、车身刮腻子、打磨、烘干生产线一条;2、货箱喷漆烘干线一条;3、车身面漆喷涂线一条;4、车身中涂喷漆、烘干生产线一台;5、涂装线附属系统一条;6、车架程控自动电泳生产线一条;7、车身程控自动电泳生产线一条;8、液压机一台;9、数控激光切割机两台;10、4000T液压机冲压机器人自动化集成三台;11、纵梁液压机;12、液压机;13、数控等离子切割机一台;14、定梁数控龙门加工中心;15、卷板机一台;16、汽车纵梁腹面数控冲孔线;17、液压机(西);18、液压机(东);19、80000N中重型电力底盘测功机4台);原查封案号:(2021)豫10执保41号。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09月13日起至2024年09月1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