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5执45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1套,登记号码(东港经工商)抵登字(2018)00001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