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宏安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31日收到的淅川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淅执字第3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淅川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南阳宏安建材有限公司价值260万元的财产(机械设备,清单附后)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022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28日,在查封期限,不得为上述查封财产办理过户、抵押等权利负担行为。
查封由淅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械设备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