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71324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05月26日收到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504执24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丁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0)经营的本溪森澳葡萄酒有限公司的整体机械设备(酒罐38个及机器设备);

二、期限三年。查封后不得办理任何手续。时间从2023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9日止。

原执行案号为(2015)明执字第128号。

查封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图片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