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20504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月2日收到的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0724执恢44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作了抵押登记的生产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为51072019006306、51072019006520)所载动产予以继续查封。
二、查封期限二年,即从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51072019006306、5107201900652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