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云鼎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10802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3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晋01执恢2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西云鼎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娄烦县新建天池店乡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的发电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详细附表)。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7月9日起至2028年7月8日止。查封期限内,未经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上述财产抵押、变更等有碍执行的行为。
原保全查封案号:(2023)晋01执保65号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