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执2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在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抵押登记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7)0269、0124、0108、 0047,邹工商抵登字(2016)0498、0479、0450、0442、0427、0417、0413、0356、0352、0290、0274、0249、0227、0197、 0102、0101,邹工商抵登字(2015)0386、0354、0217、00211、00192、00152、00142, 邹工商抵登字(2014) 0538、0500、 0492号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