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山县沕沕水生态风景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711605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9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131执保5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平山县沕沕水生态风景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登记证明编号为05707809000678855100的沕沕水生态风景区门票收费权。
二、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