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00800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3)京74执恢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编号30720180048《动产抵押登记书》中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

二、北京金融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编号012019002146《动产抵押登记书》中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北京金融法院准许,禁止其转让、变卖、抵押。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0720180048、012019002146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