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1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02执恢38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47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润滑油精制设备及配套设备;编号为:37052020036001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沥青装置及配套设备;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石油焦;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06号抵押登记书项下的钢结构。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6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47号、37052020036001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05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06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