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5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并执字第19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他项证号为并工商阳合字(2012)007 号动产抵押登记下的实物资产。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抵押、转移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并工商阳合字(2012)007 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