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恒瑞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00613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03执13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恒瑞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淋膜机组设备一套、GCL防水毯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过户、抵押等产权变更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