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7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2执保1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取暖收费权。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查封、冻结金额以12887142.75元为限。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