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东泽建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80307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6日收到的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203民初74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东泽建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谭家屯村(吉林省浩顺工贸有限公司)院内型号为FAV-1800的全自动泡塑成型机4台、2000型发泡机一台、小发泡机一台、6米打板机2台、金鹿全自动切割线1台、半自动切割机1台、真空空压机一台、中央真空泵一台、铲车一辆、抱夹叉车一辆、换热器一台。

二、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东泽建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荣祥路15号荣祥路与长城街交汇处甄唯机械零部件厂一号厂房(吉林省东泽建城保温材料有限公司)院外变压器一个。

三、期限为一年,上述设备查封日期均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