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阳千喜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70500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0执恢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阳千喜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停放于宏伟区开发区科技路5号的金属隔热夹芯板生产线等机器设备182台/套(详见机器设备清单:共计182台/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