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90303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7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711执保3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阜新华通管道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其公司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