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圣达天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41544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日收到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02民初44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圣达天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以人民币39721011.26元为限,详见后附“关于查封(2026)辽0102民初4415号3205套设备的明细”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9年4月26日止。

查封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关于查封(2026)辽0102民初4415号3205套设备的明细”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