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90800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6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执恢63、64、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南楼开发区厂区内全部机械设备、车辆(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4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