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地正实业有限公司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1执2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地正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工业园内机器设备三套(设立抵押)的查封。
该行为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6月1日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1执2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地正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工业园内机器设备三套(设立抵押)的查封。
该行为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