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天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1122执23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莒县天丰食品有限公司的位于莒县陵阳镇工业园的钢结构厂房、机器设备、地上附属物(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