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鑫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1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02执恢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鑫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231号、广工商抵登字(2015)0093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