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1020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6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执161号之三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0230720170021的机器设备等动产(详见续查封清单之三十三)。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1月13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续查封清单之三十三

注:编号为0230720170021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