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兴县博纳金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208046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0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502执恢46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博兴县博纳金板业有限公司名下博工商抵登字(2013)第0244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245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323号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原查封案号:(2022)鲁0502执恢468号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3)第0244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245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32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