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10201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7执保1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巨野县麒麟镇双孙庄的公司存货6项合计307852.7吨(详见原告山东富霖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清单-1)、机器设备123项共计1877套(台)(详见原告山东富霖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清单-3)、浮法玻璃32项共计11149架(详见原告山东富霖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清单-4)。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为产权人办理任何处置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1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