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东风铸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60414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4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郑执一字第1436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鹤壁东风铸造有限公司名下浇注冷却线(规格型号:TYLS76)一条。

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鹤壁东风铸造有限公司名下粘土砂砂处理生产线(规格型号:40T/H)一条。

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鹤壁东风铸造有限公司名下双面模板水平脱箱造型机(规格型号:24/28)一台。

四、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

未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查封标的进行转移占有、使用、处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