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忠正海发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50701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423执恢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辽宁忠正海发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夏家堡镇金家窝棚村其厂区内的球磨机、磁选分级设备、过滤机、水泵及附属设备等整套全部设备、XPL1-Z低压动力控制箱,XYZ-63稀油润滑站、传送带等。
二、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辽宁忠正海发矿业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夏家堡镇金家窝棚村其厂区内的变电房内部的全部变电设备(包含两台干式变压器,型号SCB10-1000/10,一台KYN28A-12Z型金属铠装抽出式开关设备)。
三、查封二年,自2022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8日。
查封期间不得转让,移动、出卖、赠与、抵押等一切损害查封物价值的行为,以上查封财产由被执行人辽宁忠正海发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查封由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