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徐闻龙糖酒精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5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粤08执42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广东徐闻龙糖酒精有限公司位于徐闻县龙塘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
二、上述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 2021 年3月15日起至 2023年3月14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赠与、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