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超烁图码科技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60302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执2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超烁图码科技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2台高精密平板印刷机、4台自动化数码绘图机、5台多功能炫彩PT显像系统设备,共计11台的机器设备。

[原查封案号:(2020)辽08执保57号]。

二、查封期限为2年,即从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转让、变更等。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