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松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605044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2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82执4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营口松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机械设备,查封期间不得出租、出售、转租、转借、变更等。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