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星河油脂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1日收到的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0527执27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省星河油脂有限公司抵押的机器设备。在查封期间,未经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对上述机器设备进行买卖、抵押、质押、转让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

查封由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