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8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吉0203执29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中钢集团吉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丰镇市中钢集团4S基地内的25块焊接平台、7个除尘内芯。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