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九鼎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4日收到的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04执恢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九江市九鼎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6568694199F)在九江市工商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自卸车辆(数量合计29件/辆)。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7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查封期间,未经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上述财产的转让、变卖、抵押、质押、赠与等变更登记手续。

查封由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