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港嘉生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51005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681执恢5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东港嘉生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财产(详见查封物清单)。

二、上述财产续查封期限二年,续查封期限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