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霸州市城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204046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1日收到的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1081执恢4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霸州市城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其公司院内的三一混凝土设备一套。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