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20636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681执36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10)所有的存放于东港市土大线101号东港市意达冷藏物流有限公司院内的冷藏保温集装箱一个及配套的开利(Carrier)牌561型制冷机一台,查封期间,不得转移、变卖和损毁,不得设定权利负担。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5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
查封由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