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1执保5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名下:(1)D3污水处理设备一套;(2)A3、A4、A5车间内的设备;(3)挤压设备36MN 4台;(4)挤压设备27.5MN 9台;(5)挤压设备20MN 11台;(6)挤压设备12.6MN 6台;(7)A3车间铝棒 693T。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