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30407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7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3号项下的抵押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14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