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30205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2日收到的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0305执5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续查封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设备二宗,证号为临工商抵登淄(2015)0149号。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

查封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林工商抵登淄(2015)0149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