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名人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31日收到的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宿中执字第00017-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安徽名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院内生产车间的豆浆全自动流水线、三机一体30头自动填充机、三机一体24头自动填充机等20项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的序号、名称、生产日期、数量、单位详见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宿中执字第00017-10号执行裁定书所附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
查封由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