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6日收到的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1702执3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四川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达工商达抵押字(2016)第30号的5台塔式起重机(编号:00175008),1台挖掘机(编号:00976428),2台塔式起重机(编号:00805352),1台装载机(编号:00805352),1台日立挖掘机(编号:00421321),1台塔式起重机(编号:00167461),1台挖掘机(编号:01505096),1台装载机(编号:00124116),1台推土机(编号:00124116),1台挖掘机(编号:00485412),1台压路机(编号:00100399),1台推土机(编号:00100399),1台挖掘机(编号:00166561),1台装载机(编号:00166595),1台压路机(编号:00166595),1台汽车起重机(编号:00100355),1台液压汽车起重机(编号:00100355),1台挖掘机(编号:01227353),85吨模板(编号:04466800),84.8吨模板(编号:04466799),42.567吨模板(编号:02400697),42.567吨模板(编号:02400698),16.98吨模板(编号:04466803),16.98吨模板(编号:04466804),85吨模板(编号:04466801)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2年,期限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

查封由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抵押登记编号为达工商达抵押字(2016)第30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