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德达饭宝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60716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403民初16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德达饭宝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动产设备一宗(价值450,000元,详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查封期间不得自行变卖、抵押。

查封由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