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60800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执保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岚桥港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日照市岚山区滨海路66号区域沿岸码头内的下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2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抵押登记或其他处分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