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40209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19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311执9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2022)辽0311执保511号案件已查封被执行人鞍山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厂区及海城市耿庄厂区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1、2)。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查封期限不得转移、变卖处置等。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1、2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