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瑞煜建筑有限公司青岛晟凯分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160402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26日收到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94执恢20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将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的,由被执行人四川瑞煜建筑有限公司青岛晟凯分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的,编号为322021095083《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YTR230Dpro型旋挖机,产品编号:MZG001JJ0265;发动机号:7267625;车架号:60189;产品识别代码:ZYZTR2SKTM3HJ0265)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7年5月29日止。
查封由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