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唐县庆丰棉绒加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10204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526执保4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高唐县庆丰棉绒加工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6年8月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过户等登记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