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桥牌厨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00800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5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1执4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四川桥牌厨具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转移过户、设置抵押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