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诺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2910173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4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82执17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营口诺达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下述设备:

生产用镁砖隧道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 1条

摩擦压力机J67-400T 2台

摩擦压力机J67-1250T 1台

储料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 2套

配套辅助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 1套

数控段东螺旋压力机JZ67-630T 2台

生产用干燥设备(钢制可拆卸地上设备) 15条

摩擦压力机J67-630T 1台

摩擦压力机J67-300T 1台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转移、损毁被查封财产。

原查封案号:(2022)辽0822民初4957号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