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东市实达谷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251500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18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出具的“(2021)黑81执33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肇东市实达谷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肇东市的机械设备及其他地上建筑物等财产所有权;
二、查封期间不得进行私自转让、抵押、出租及其他民事处分,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3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3月